自家亲戚来买私募产品,收入证明竟由本人自行出具?多家机构及高管被中基协处分
近日,中基协开出一批纪律处分决定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既有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并未及时向协会报送等违规行为,也有机构因自家亲戚合格投资者身份存疑被中基协警告。
投资者收入证明竟由本人自行出具
合格投资者确认流程是私募基金募集环节中的关键一环,中基协要求募集机构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其资产证明、收入证明以及风险承担能力等。
近日,中基协公布了一则对深圳市盛世华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世华章”)的纪律处分决定书。记者注意到,廖某成是深圳盛世华章管理的基金产品-深圳市前海盛世成长六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者,廖某成的收入证明载明“在2015年至2017年3年期间本人年均收入超过50万”,深圳盛世华章法定代表人廖玉成自述,廖某成是其近亲属,其了解廖某成的收入情况,由于廖某成系个体户经营者无法提供其他资产证明文件或者收入证明,所以廖某成就自行出具了收入证明文件,这一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中基协公示信息显示,深圳盛世华章成立于2016年,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拥有7位全职员工,管理规模为0-5亿元,据媒体报道,深圳盛世华章主要关注的投资领域为半导体、5G、新材料、人工智能等。
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书还显示,深圳盛世华章在管的私募基金产品深圳市前海盛世成长六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横琴华章玖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2021年为投资者开通查询账号之前,主要通过口头交流及披露等形式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产品的情况,而上述产品的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至少通过信函、基金管理人网站、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及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一种方式进行披露信息,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此外,深圳盛世华章还存在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登记信息未及时更新等违规行为,中基协对其进行警告。
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同一批公布的处分决定书,还提及了毓祥(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毓祥”),其成立于2014年,并在2015年完成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由唐翰岫100%持股。据此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发布的限制消费令,上海毓祥及法定代表人唐翰岫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而上海毓祥未及时向中基协报送这一可能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
在人事安排上,上海毓祥向协会报送的信息与实际也并不相符,海毓祥管理人登记信息显示,马宵飞于2016年1月至今担任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执行财务总监。根据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裁决书,机构提交的情况说明,马宵飞于2016年1月至2022年8月担任上海毓祥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分管财务、人事及行政工作,上海毓祥未能提交马宵飞担任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并实际履职的充分证据。
此外,上海毓祥管理的“毓祥稳赢6号基金”具有非公开募集、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特征,属于应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该基金因不符合要求至今未通过备案,但上海毓祥持续管理这一未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上海毓祥还存在混同经营的违规行为,其且与天津毓祥人员、办公场地混同。鉴于此,中基协撤销了上海毓祥的管理人登记,对天津毓祥予以公开谴责。
(责任编辑:李悦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更新于: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