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重磅!这一业务评价有变,扣分力度加大!
6月12日,中证协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的决定,对其中的部分打分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而言,负向申报质量指标的扣分更加细化;风控实效指标扣分力度有所增加;受托管理风险处置指标为加分项指标,满分由不超8分改为不超6分。
据悉,《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由中证协在去年7月正式发布,今年3月,中证协拟对这一办法进行修订并向行业征求意见。如今发布正式稿。
“本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提升券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指标的客观性与科学性。”中证协称。
两大指标有所调整
据悉,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是指对证券公司开展公司(企业)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的内控管理、执业质量与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内控管理指标满分为15分,执业质量指标满分为55分,服务能力指标满分为30分。
本次修订,主要是对这三大指标中的两个指标——执业质量指标以及服务能力指标进行了适度修订。
在执业质量指标中,又有很多的细分指标,本次主要是修订了发行定价利率指标、负向申报质量指标、风控实效指标以及受托管理风险处置指标。
在服务能力指标中,本次修订了服务国家战略指标具体计分方法。
扣分更加细化
发行定价利率指标的标准有所调整,旧版本的说法是:发行定价利率指标以证券公司评价期承销的债券发行利率与上市当天该债券中证估值收益率的偏离程度为依据。新版本的标准是:发行定价利率指标以证券公司评价期承销的债券发行利率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与该债券中证估值收益率的最大偏离程度为依据。
负向申报质量指标的扣分更加细化。此前是证券公司出现因债券项目申报质量差被约谈、现场督导或被交易所以函件等形式提醒执业质量的情形的,每出现1次扣1分。新版本对不同情况进行了区别对待:证券公司出现因债券项目申报质量差,被交易所以函件等形式提醒的,每出现1次扣0.5分;被约谈、现场督导的,每出现1次扣1分。
风控实效指标扣分力度有所增加。原规定为:按照证券公司在评价期末受托管理违约债券规模与评价期末受托管理债券总规模的比例从大到小进行排名。排名第1至5名的,扣5分;第6至10名的,扣3分;第11至15名的,扣1分;第16至20名的,扣0.5分;排名第21名以后的,不扣分。
新标准是:排名第1至5名的,扣5分;第6至10名的,扣4分;第11至15名的,扣3分;第16至20名的,扣2分;第21至25名的,扣1分;第26至30名的,扣0.5分;排名第31名以后的,不扣分。
受托管理风险处置指标为加分项指标,此次变动较大。原来初始分为0分,满分不超过8分;最新是满分不超过6分。
最新的版本是:证券公司能够发挥主动管理职能,在配合风险处置、及时发现风险苗头,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在风险处置中实效明显的,每涉及1个债券项目,加2分。在风险处置中实效明显是指通过推动市场化重组等方式有效化解债券违约风险隐患,或者通过推动破产重整、金融债权人委员会等有效实现违约债券处置出清,或者探索、丰富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推动债券展期等方式有效缓释债券违约风险的,每涉及1个债券项目,加1分。证券公司在推动相关债券重大诉讼环节取得突出成果并对厘清中介机构责任边界有示范效应的,每涉及1个债券项目,加2分。
服务能力指标方面,本次适度提升证券公司承销绿色及低碳转型债、科技创新债的加分分值,适当调降其他分项的加分分值,同时调整各分段排名的计分方法。
中证协表示,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激励证券公司通过承销绿色及低碳转型债、科技创新债服务实体经济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才做了此番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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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悦 )
更新于: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