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还本续贷”利好小微企业 落到实处还需精确制导
吴学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丰富续贷产品,优化贷款服务模式,明确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存在临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续贷支持。
资金周转不灵、续贷困难等一直是困扰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中小企业资金流有少、急、频等情况,所贷资金又有短融长投的特点。面对银行先还再贷的风险控制要求,常出现向民间资本借债还款。而民间资本高于银行三、四倍“抽血”式的利率,无疑是对原本就相形见肘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央行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在6%左右,网络借贷利率约13%,温州民间借贷登记利率在15%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利率则为15%—20%。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为3年左右,成立3年后的小微企业正常营业的约占三分之一。而小微企业平均在成立4年零4个月后才第一次获得贷款,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必须熬过“死亡期”才能获得贷款。早在2014年7月,原银监会就印发了《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此后,进一步明确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管控水平和信贷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经济下行压力俱增的背景下,企业的上下游产业链不顺畅,在借贷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并未出现实质向好,尤其是当下的背景下,如何将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小微企业续贷时筹资难、成本高问题至关重要。一方面,应进一步细化无还本续贷政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续贷办法,使其与服务经济大局和监管政策保持一致,切实解决小微企业续贷难问题;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实际情况,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研发针对性强的续贷产品,满足不同的小微企业需要。同时,在把控好风险的情况下,不断扩大续贷范围,做到“应续尽续”,惠及更多企业,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作为一种过渡性贷款行为,过桥贷款是中小微企业争取续贷、解决短期流动性不足的无奈之举,凸显了实体经济面临的融资困境。“无还本续贷”是在当前中小银行不良贷款率上行压力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背景下推出的,需要监管部门出台更加明确的实施细则和评价考核制度,以指导商业银行建立合理、有效的准入标准,操作流程,提高有效性。一方面,要加强监管考核,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各金融机构要加强新发放贷款的管理,根据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确保贷款期限覆盖生产周期,避免人为因素造成贷款期限不合理问题;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促使银行机构“无还本续贷”业务,同时,也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问责力度,防止借续贷之机掩盖不良贷款情况的发生。
好的政策要落实好,需要周到的细化措施和坚定的执行力。期待《通知》的红利能真正被广大小微企业享受到,从而形成传导效应,让经济大棋局进一步活络起来,巩固不断向好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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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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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5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