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统筹安排3000亿元国债资金加力支持“两新”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在现行“两新”工作格局和政策体系基础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在具体支持方式上,《措施》提出了要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合理扩大资金支持范围、优化中央地方分担比例。
“这次拿出的3000亿元资金,包括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两个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辰昕指出,在设备更新方面,安排近1500亿元,目前具体测算大致1480亿元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计划在8月底前,将3000亿元左右资金全部下达。
《措施》进一步扩大了相关政策的支持范围。在设备更新方面,在原有的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七个领域设备更新和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之上,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品材料购置等,一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
相较当前政策,《措施》还大幅度提高了对重点领域更新换新的补贴力度,同时,要求中央财政出力更多。例如,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
家电产品方面,《措施》提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二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等八类家电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的15%补贴;对购买一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5%的补贴。
在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中央财政给予设备更新贷款的贴息比例,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更新于: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