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计算,就这么简单
一、什么是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1. 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特定支出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直接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三险一金”部分。这些扣除项目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并在税前直接扣除,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 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居民个人在计算综合所得时,除了专项扣除之外,还可以享受的额外扣除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
二、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
1. 子女教育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扣除期限: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 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另有说法为定额扣除,取得相关证书时按3600元/年扣除)。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定额扣除3600元。
扣除方式: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由本人或其父母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由本人扣除。
扣除期限: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3. 大病医疗
扣除标准: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方式:纳税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
扣除期限: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4. 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实际发生贷款的年度内)。
扣除方式: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扣除期限: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 住房租金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扣除方式: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扣除期限: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起至租赁期止。
6. 赡养老人
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扣除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扣除期限: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扣除标准: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
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扣除期限: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三、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 判断条件:首先,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相关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
2. 选择提交方式:纳税人可以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APP、电子模板或纸质报表四种方式之一,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 如实填报信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4. 信息确认:每年12月份,纳税人需要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未及时确认,次年1月起将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享受。
5. 留存备查:通过电子模板、纸质报表等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应留存好本人和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签字盖章的纸质信息表备查。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个税计算的基础,其计算公式为:
1. 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元(免税额)- 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 月度收入:指个人每月取得的各项收入总和,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等。
3. 免税额:目前个税法规定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即月收入低于或等于5000元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4. 专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三险一金”部分,这些费用在税前直接扣除。
5. 专项附加扣除:上文中提到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婴幼儿照护等七项。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扣除项目,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扣除。
6.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企业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等。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接下来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七档,具体如下: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是为了方便计算而设定的一个常数,它与每一档的税率相对应,用于减少复杂计算过程中的错误。
六、注意事项
纳税人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应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虚假申报行为,将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比如阿卡所在公司的某位同事(在上海有房,无贷款),为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租房扣除,出了一份租房合同,把自己的房租租给自己,每月享受15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结果被税务查到,要求补税加滞纳金,得不偿失。
更新于: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