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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保险业罚金逼近2.7亿元,“漏洞”如何修补

2024-10-08 13:23保险

剑指保险业乱象,保险业严监管力度持续。10月7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金融监管总局全系统今年前三季度针对保险业开出的罚单总额达2.63亿元,罚单金额再度扩大,较上年同期的2.46亿元同比增长6.9%。需要关注的是,被终身禁入保险业的从业人员接近20人,远超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记载不真实、虚列费用、编制虚假材料、欺骗投保人、返佣依然为高发顽疾的同时,朋友圈销售误导、出租许可证等违规行为也有所抬头。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险业的监管强度与执法力度将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旨在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预计接下来严监管基调不变,对于保险机构而言,唯有坚持依法治企、诚信兴商,才能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行稳致远。

前三季度被罚2.63亿元

继今年上半年监管对保险业开出的罚金逼近2亿元后,开年至三季度末,保险业合计被罚金额已达2.63亿元,1274家次机构及个人被罚。

因业务期限相对人身险公司较短,受开展新业务的频率更高、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财险公司仍占据处罚金额的大头。今年前三季度,财险公司合计被罚2.01亿元,占比高达58.17%,位居各类公司之首。

纵观近年来保险业前三季度的被罚趋势,从2022年的1.86亿元,到2023年的逼近2.5亿元,再到如今的2.63亿元,相比之下,罚单金额整体呈增长态势,今年前三季度的罚单金额成为近年来之最。

罚单金额持续增长的背后,大额罚单频频现身,从今年第三季度来看,亚太财险、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在内的多家保险机构或其分支机构被罚金额超100万元。从前三季度来看,被罚金额超百万元的保险机构超过10家次,太保产险的分支机构今年不止一次收到“百万罚单”,比如该公司的广西分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分别被罚192万元和113万元,多位相关负责人也受到处罚。

“今年前三季度处罚金额再创新高,反映了近年来防风险、严监管的态势仍将延续下去,预计下一阶段及全年的行业处罚力度会更大,严监管的态势不会改变。”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德明律师分析表示。

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硕士生企业导师支培元看来,保险业2024年前三季度共计2.63亿元的罚款总额,较历年同期呈现稳步攀升之势,此轮密集且高额的行政处罚,不仅覆盖广泛违规行为,更体现出监管机构对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期望与严格要求。

19人终身罚出保险业

监管机构对个人的追责成为常态,超九成的罚单采取了机构与个人双罚制,与此同时,禁止进入保险业的“名单”人员持续增加。

禁业、撤职、停新……今年前三季度,顶格处罚频次相较于上年同期亦有所增长。已有37位保险从业人员遭到了禁业处罚,其中,有19人被处终身禁业,远超上年同期的10人。比如,因对深圳拓博保险代理拒绝或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负有责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大力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同时,该公司被依法注销《保险中介许可证》。

被监管红牌罚下的也不乏保险公司前高管。年内,信泰保险因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时任该公司董事长邹平笙被撤销任职资格,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针对个人的禁业甚至终身禁业释放出的信号,在支培元看来,监管已从以往侧重事后惩戒转向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新思路。此类严厉制裁直指从业者的职业操守根基,不仅剥夺了个别人短期内乃至永久性的执业资格,更对全体保险从业者构成了前所未有的警示,强化了行业对于法律边界与伦理底线的认识,树立起“零容忍”态度下的市场纪律。

王德明表示,相关处罚体现了典型的保险监管“双罚制”的特点,不但罚机构还罚责任人。预计今后对保险机构的罚款力度会加大,而且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追责力度也会加大,特别是向上追责的趋势和力度会更加明显。

“罚单规模超过百万、禁入保险业,一方面说明我国保险市场确实存在很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法行为,另一方面这种行为对保险市场甚至整个保险业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会使民众对保险的信心进一步丧失。”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但这也从侧面反映,我国对保险业的监督日益加强,希望通过惩罚不法的保险行为来整改保险市场,提高民众对保险业的信心。

“所谓不破不立,只有加强监管,加大处罚,才能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保险市场。保险从业人员乃至高管禁入保险业,意味着对于不法的保险人员不仅仅是罚款那么简单,禁止进入保险业是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通过禁止其进入保险业,不仅可以惩罚那些违法的保险从业人员,而且可以对其他的保险从业人员进行威慑。”付建表示。

合规与业务间的关系亟待平衡

从处罚缘由来看,今年前三季度的保险业罚单主要集中在财务业务数据、内控与合规、员工行为管理、销售理赔、公司治理等方面。

财务数据记载不真实、虚列费用、编制虚假材料、欺骗投保人、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依然为高发顽疾。

付建表示,上述乱象屡禁难止,首先是保险公司在经营保险业务时没有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个别保险公司为了赚取保费,迅速获取客户而忽视了合规经营。其次保险从业人员的收入通常与业绩挂钩,保险从业人员为了更好地销售保险而夸大保险产品的收益和保障范围,诱导消费者购买不适合的保险产品。

此外,通过微信朋友圈夸大宣传保险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规内容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乱象同样受到了监管的重点关注。比如,英大泰和人寿吉林分公司因销售人员发布的朋友圈内容中含有误导性表述被罚。

不仅有关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宣传误导等乱象有所抬头,部分保单存在无理拒赔情形、保单条款设置不合理要求、销售环节未向投保人询问被保险人有关情况、出租许可证等乱象也呈增长态势。王德明表示,监管处罚的相关问题主要涉及市场销售环节,还有公司的保单条款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如果保险机构受到处罚,会对机构的声誉、市场营销等带来不利影响。

“近年来违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市场行为领域,很多与佣金、手续费支付相关,主要原因是当前市场还处于价格竞争为主的阶段,产品服务等竞争优势不明显。”王德明也表示,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延续了严监管、防风险的态势,随着行业发展水平的提高,低水平的手续费竞争乱象问题有望得到改善;对保险机构来说,要加强内控合规建设,提高合规经营水平。

《若干意见》要求,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基于此,付建表示,因此日后对保险业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

在付建看来,《若干意见》的落地,意味着监管将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稽查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对于保险业而言,除了增强保险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也需要提高保险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让其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总体来看,保险公司还需要将合规经营放在首位,平衡好业务和合规之间的关系。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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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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