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包括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 共建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体系等
证券时报记者 陈雨康
《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新闻发布会7月25日在上海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今年6月召开的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第三轮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近日该行动计划经修改完善后已印发实施。
据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介绍,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共同编制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通过项目化、清单式推进,确保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各项任务加快落实。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九个方面、共165项重点任务。
加强长三角科技创新跨区域协同方面,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0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深入推进张江、合肥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作共建,支持南京、杭州—宁波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深化长三角基础研究合作,探索设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协同开展跨学科交叉基础研究;围绕重大攻关任务组建长三角创新联合体等。
在协同建设长三角世界级产业集群上,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共建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体系;支持低空经济发展,发展通用航空,加快布局低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产品研发和制造;协同推进未来产业发展,联合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联合发布长三角未来产品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等。
为加快提升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3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制定出台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先行区举措;加强长三角地区投资类企业准入等市场准入规范统一,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通报和归集制度;联合编制实施长三角区域物流提质增效降本行动方案;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开行串联长三角重点城市的大环线列车等。
在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上,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2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制定实施浦东新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建设高水平市场准入体系,试点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生物燃料、甲醇等新型燃料加注业务;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打造“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辐射引领区,加大进博会与长三角各地展会的联动力度等。
据介绍,前两轮的三年行动计划已达到了预期目标,也让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积累了共同推进重点工作的经验。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忠伟介绍,在前两轮三年行动计划中,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320项重点任务、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17项重点任务,完成率均在90%以上。
“滚动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是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共同落实国家战略,持续深入推进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工作抓手。三年行动计划的作用是把‘独奏’变成‘交响’,要让大家产生同频共振效应。”张忠伟说。
推动落实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将进一步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张忠伟表示,上海将强化核心功能引领,以加快“五个中心”建设为主攻方向,着力提升城市能级与核心竞争力,搭好平台,主动服务,带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责任编辑:张晓波 )
更新于: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