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版个人征信发威!多位券商高管,有“违法失信”记录
证券业版个人征信制度实施满2年,威力显现。
近日,信达证券一口气聘任了三位高管,其中包括九州证券原董事长,魏先锋聘请其为该公司副总经理。
不过,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的个人公示信息显示,魏先锋有一条“违法失信”信息。一时间,信达证券也因聘任有“违法失信”履历人员而引发外界争议。无独有偶,券商中国记者日前也收到举报邮件称金元证券聘任有“违法失信”信息记录的高管。
券商中国记者调查获悉,除了上述高管,不少券商业务条线人员的公示信息中——尤其是投行领域等都增添了“违法失信”信息,这其实与中证协2022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证券从业人员的正负面信息包括监管警示函、谈话等处罚信息,均被采集、记录和公开,从而警示从业人员,要加强自律,珍惜维护好自己的执业声誉。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直接公示信息显示为“违法失信”,措辞或不够严谨,容易令外界误认为是司法领域的违法失信、“老赖”等行为,建议修订为“负面声誉”等更精准词汇。
在职高管增添“违法失信”信息
8月28日,信达证券公告,公司董事会聘任魏先锋等3位为公司高管,魏先锋从此前的公司业务总监职务升职为公司副总经理。
履历显示,魏先锋曾任职于武汉外国语学校、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州证券,曾任信达证券业务总监。
不过,中证协从业人员信息显示,魏先锋具有1条“违法失信”信息,这引发信达证券是否聘任“违法失信”高管的争议。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在加盟信达证券之前,魏先锋曾担任九州证券(现华源证券)董事长。2021年10月,作为九州证券董事长魏先锋,被青海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原因是,魏先锋作为九州证券董事长签署相关“对赌”协议知情不报,合规意识淡漠。
无独有偶,就在8月26日,券商中国记者收到相关举报邮件,举报金元证券聘任“违法失信”人员田原为高管。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田原的“违法失信”信息也与此前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措施有关。
公开信息显示,金元证券副总经理田原曾担任五矿证券副总经理,在去年6月,深圳证监局曾发布一则《关于对田原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披露,经查五矿证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债券投资决策和风险管控存在问题。二是非标资产投资管理不规范。三是资管新规整改不到位,过渡期内新增不合规产品。四是关联交易管理机制不完善。田原作为五矿证券时任资产管理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券商中国记者查询中证协官网资料发现,不乏头部券商现任高管也背负“违法失信”信息。
例如,北京某头部券商高管分管的股票质押业务由于具有不审慎情况而负有领导责任,今年4月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为其增添了一条“违法失信”信息。沪上某头部券商多位高管也因为监管谈话,被记上了“违法失信”信息。
投行与研究领域“违法失信”情况不少
实际上,中证协公示的从业人员信息中新增“违法失信”最多的领域可能是投行和研究等领域。
近年来,投行业务是严监管的主阵地之一,为加强投行业务监管,压严压实保荐机构责任,投行类罚单层出不穷,诸多投行保代被罚。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不少头部投行公示的保荐代表人中,具有“违法失信”记录的人员数量达两位数。例如,截至中证协8月29日数据,海通证券共443名保荐代表人,有21人有“违法失信”记录,其中7人有2条违法失信记录。中信证券626名保代中,17人有“违法失信”记录,其中2人有2条违法失信记录。中信建投607名保代中,19人有“违法失信”记录,其中1人有2条违法失信记录。
与此同时,在研究领域,不少因研报合规问题、研究所合规问题而曾被监管部门出具罚单的分析师都添了一笔记录。
例如,最近传出降职为方正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的刘章明,就有一条“违法失信”记录,是因为年初方正证券研报业务合规问题而受罚。
今年1月,湖南证监局对方正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而2023年5月份上任的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刘章明被出具警示函。湖南证监局称,经查,方正证券在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过程中,存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前泄露证券研究报告内容和观点的情形。刘章明作为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对上述情形负有领导责任。
又如,国泰君安研究所原所长黄燕铭也有一条“违法失信”记录。2023年6月,上海证监局曾对国泰君安出具警示函。上海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国泰君安关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的制度规定不完善,未建立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市场影响评估机制,未对某证券研究报告相关敏感信息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审慎评估。而作为当时的研究所所长,黄燕铭对研究所存在的问题负有管理责任,因此也被出具警示函。
证券业版个人征信记录威力显现
外界看似比较严重的“违法失信”信息,实则主要是监管处罚信息直接同步挂钩到个人履历上,这主要与2022年证券业版个人征信发力有关。
2022年9月1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被誉为证券业版个人征信。中证协同步更新从业人员的公示信息栏目。公示信息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了“表彰奖励”“违法失信”“其他正面信息”“其他负面信息”等栏目。
“这个执业声誉,差不多是将从业人员职业经历过程中的重大奖惩、正负面信息都收录进去了,是个人的从业档案,对个人的执业会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从业人员要珍惜自己的执业声誉。”一位头部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责的意见》提出,协会要“构建市场化的自律约束、道德约束、诚信约束、声誉约束机制”。为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证券行业执业声誉管理机制,加强对行业主体的自律约束、声誉约束,充分发挥市场化约束机制的作用,服务好注册制改革,协会组织起草了《管理办法》。
具体而言,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以及所在机构、部门、职务、登记类别和编号(如有)等。
诚信信息包括表彰奖励信息和违法失信信息。表彰奖励信息包括表彰奖励名称、作出单位、作出时间、表彰奖励类别等。
而违法失信信息包括违法失信名称、作出单位、作出时间、违法失信类型等。比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和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实施的纪律处分措施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措施;拒不履行已达成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协议;因证券期货犯罪或者其他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被予以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因情节较轻,未受到处罚处理,但被纪律检查或行政监察机构认定的信息;协会作出的自律管理措施;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因此,上述高管、投行、研究等领域人员增加的“违法失信”信息,主要是被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采取的监管措施等信息的同步。这意味着,在严监管形势之下,行业的每家券商可能或多或少会有从业人员背负上“违法失信”信息。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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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个月前